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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砍傷人,公安機關,政府,衛生局,精神病院各部門應怎麼處理?
這涉及到人身傷害 責任在他的第一監護人。可以要求賠償醫藥費,向他/她的家人索要醫藥費,並讓他/她住進醫院 法院,找個律師。 如果第一監護人不同意進精神病院,病人造成的傷害民事,刑事責任由其全權承擔。
犯法。打人了由其監護人負責一定的民事責任,如果沒有監護人的,那只能送到精神病院去了。
精神病患者需要根據其犯罪時的精神狀態來確認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精神病患者殺人是否不屬於犯罪?
1、神經病殺人犯法,但是如果是完全不能控制證據行為的精神病人可以不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以及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殺人的則應當負刑事責任。精神病殺人案中,家屬或監護人的民事賠償責任不能免除。
2、【【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精神病犯罪不負刑事責任,是因為精神病在犯病時,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且也不是所有精神病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只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的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後,可以不負刑事責任。
4、精神病患者殺人犯罪,對於完全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結果的,不負刑事責任。但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故意殺人罪是實害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就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殺了人只要有精神病鑒定證書就可以,精神病殺人真的不用負責任?
第一種情況,完全沒有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這種人在精神病發的時候,不受自己主觀意識控制,做出一些傷害他人的事情時,不需要負刑事責任。不過這個情況需要經過專門的機構認證,要經過法定的程序鑒定,還要對當事人進行強制醫療。如果是這樣的精神病人殺人,他自己其實也會失去人身自由。
不需要,家屬不負刑事責任。精神病人為限制或無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精神病人的犯罪行為,如故意傷害。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受害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向其監護人要求因被監護人(精神病人)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一般情況下,有監護人的,監護人無力監管的,可送往當地精神病院。
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精神病人殺人不負刑責,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必須是精神病人犯罪,第二必須是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實施犯罪,第三是必須經法定程序鑒定。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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